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公司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相应工作安排和值班时间进行考勤。
第二条 职员上下班须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时令工资,一月累计迟到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处记小过一次。早退处10元一次罚款,一月累计早退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若因特殊情况需提早离岗,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则不受处罚。
第四条 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无故缺勤一个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到部门负责人处说明原因或原因未获批准;
(二)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三)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五条 一个月旷工两次记小过一次,旷工五次记大过一次,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
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半天至一天的,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需请假1-3天的直接向总经理申请,说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须符合事实,若以续假理由请假的作2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一条 职员上班时间应佩戴好工作牌。工程人员和业务员面见客户时要第一时间出示工作牌。
第二条 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并记小过一次,造成公司信誉或利益受损者公司作开除处分。
第三条 采用区域划分制随时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干净的工作环境。由办公室主任每天检查各科室的清洁卫生。
第四条 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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