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思考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探究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地区发展的新思路,应在合理引导村庄空间布局和职能建设,注重以人为本的乡村工作核心。今年,在全国第四季度“三农”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XXX强调,各地要在确保全面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从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摘帽地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精心谋划。
一、传承发扬好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一)抓好组织机制衔接。
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的组织衔接,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工作的有机衔接,坚持像五级书记抓精准扶贫一样抓好乡村振兴。出台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和操作细则,着力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稳住常驻工作对力度,确保驻村工作队脱贫不脱村,在确保剩余贫困人口高效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与乡村振兴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布置,同步推进长期治理相对贫困问题与乡村振兴工作。
(二)抓好防贫机制衔接。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接续完善防范返贫和新生致贫问题,切实解决好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长效工作机制问题,确保贫困群众脱贫不返贫,防止发生新的贫困。
(三)抓好投入机制衔接。
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财源筹措,继续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和主体作用,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资金投入与治理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借鉴并创新脱贫攻坚的资金筹措办法,发挥乡财政资金扛杆作用,鼓励金融和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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