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集团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XX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X委办发41号)和县委工作考核要求,现将我集团党委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意识形态主心骨。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其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明确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以坚定的政治立场督导班子成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班子内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三是班子其它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明确各党(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支部每年至少一次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了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加强理论学习,明确意识形态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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