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着力提升全局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党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局属各党支部
(二)治理重点
1.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组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不落实,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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