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20xx年底和20xx年x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相继颁发。两个“条例”均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显而易见,“一肩挑”的模式,将会迅速在农村基层普遍推行。20xx年x月,我县正式在全县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模式,至今,除个别具有特殊情况的村外,其余村全部实行了“一肩挑”制度。
一、“一肩挑”模式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有助于统一步调,提高工作效率
毋庸讳言,我国目前基层民主制度施行情况还是不够好。在村务管理中,村干部权力较大,群众参与严重不足;在基层与上级的关系方面,上级权力过大,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别繁重。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一把手”并存,确实容易出现内耗,不利于统一步调。实行“一肩挑”,“两委”之间不再为职能划分责任分工而操心,不再为权力大小忧虑,减少了矛盾和摩擦,更能使村“两委”班子团结一心,大事决策能够很快形成共识,“两委”各项工作协调一致,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实行“一肩挑”后,在一定条件下,权力向村书记集中,有利于消除杂音,农村各项工作的责任都直接落到“一把手”头上,因而他们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一定的提高。
(二)有助于制度的落实和提升干部工作激情
“村三职”干部(书记、主任、文书)由原来的三人变为一人,文书则由综合专干担任,加上副书记、副主任及其他“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可以减少村干部工资或补贴方面的支出,减少了村干部的数量,同时也减轻了村级组织的负担。且主要干部的待遇明显得到提升,从原来的x多元/月到现在的x-x元/月(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标准不一),极大地解除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将精力全部用在工作上。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干部工作激情、缓解经费矛盾和促进村干部“全脱产”制度的落实。
(三)从宏观上讲,实现了“党管一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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