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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及议事规则(局机关)
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街道)
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高校)
党委会议事规则(集团公司)
纪委议事规则(镇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人民政府)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机关)
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
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仪式规则
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及议事规则(局机关)
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服务、指导、管理水平,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政务管理制度:
1、议事制度: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事关全局的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头落实。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要按照会前调研、会前协调、会议准备、讨论、表决的程序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2、会议制度: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召开扩大会议),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奖惩、领导聘任等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系统的规化、方案。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主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的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流通报各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法措施。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3)局务会: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和科室领导成员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各科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以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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