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办法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消除经济薄弱村的战略目标,切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强化脱贫攻坚的能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措施三十条(试行)》(x办字[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鼓励招商安商,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1.实行村集体招商引资奖励
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对牵线协助引进投资商到我镇投资的村集体进行奖补,镇财政对村集体引进的每个招商引资项目奖励不少于5000元;乡镇将获得的该项目县级财政给予的引进奖励资金奖励给村集体,比例不低于50%。二是参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x县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字〔20xx〕x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村集体引进或协助引进的项目,每年按一乡一策、一村一策制定方案,将乡镇获得该项目的税收分成资金原则上以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给该村集体。
2.开展村集体安商活动实施创收
一是支持村集体对接企业,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为企业提供协调维稳、中介、事务代办、产品销售、员工招聘等各类服务管理工作,获取服务费,人员充足的村集体可服务多个企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是支持村集体提供土地流转服务,按照自愿原则,由村集体与村民签订委托协议,村集体统一对接需要流入土地的经营方,签订流转合同和土地流转服务协议,由经营方按每年每亩不低于20元的金额向村集体支付服务管理费,增加集体收入。
二、新增耕地奖励,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1.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新增耕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增面积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村集体,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等新增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不论是否交易,由县财政根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字〔20xx〕x号)精神,按每亩2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其中1000元由镇统筹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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