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飞地经济”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对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辽宁积极发展“飞地经济”打造发展新引擎位列其中。作为辽宁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度谋划的重要举措,“飞地经济”以体制机制的改革“棋子”,撬动了县域经济、乡村振兴和区域均衡的发展“棋局”,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落而满盘活。
一步“巧”棋:
“飞地模式”应运而生
11月下旬,东北气温骤降,在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多家企业仍热火朝天地赶工建设。
从北京迁来的辽宁宏升卓越移动升降机项目主体厂房刚刚完工,从深圳引来的佳华利道金属储氢项目正在进行新能源车辆的运行测试,而更早搬来的辽宁菲迪饲料技术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已经投产,正紧锣密鼓地筹划二期建设……
“一度沉寂的开发区如今热闹起来,‘飞地经济’功不可没!”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董玉明说。
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合作模式,“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机制,促使项目“飞出地”和“飞入地”紧密合作的发展方式。
长期以来,县域经济一直是制约辽宁发展的短板。特别是“乡财县管”制度的实行,乡镇普遍缺乏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xxx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围绕破解乡镇“有资源无产业、有项目无土地”的问题,率先提出在北票、喀左等县区规划建设“飞地经济”产业园;
同时实施县乡财政“分灶吃饭”,赋予基层一定自主权。
随后,辽宁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以位于各市、县、区的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鼓励各乡镇招商项目前来落户,并承接外省产业转移。
为调动各方积极性,辽宁省还建立分享机制,“飞地”项目形成的税收等利益,原则上按5∶5比例,由项目“飞出地”与“飞入地”分享;
对于跨省合作的重大项目,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分享比例。
满盘皆活:
基层探索不拘一格
xxx年起,辽宁设立“飞地经济”产业发展资金,每年安排3亿元,重点支持招商引资落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级创新平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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