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封闭管理的汇报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社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全面做好排查登记。
对本小区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特别是在公租房、出租屋等居住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以及探亲访友人员,建档立卡、一户一表、动态管理。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建立详细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实施社区封闭式管理。
各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小区人员一律测温、登记,车辆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如实上报有关事项。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去过武汉的和来自武汉的及其密切接触者、发热人员等有过密切接触的,要第一时间向社区进行报告,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鼓励居民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四、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五、避免聚集减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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