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20XX年党建责任清单
一、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聚好人才;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团结和凝聚广大干部群众;抓好党委(党组)所作决定、决议的执行;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争做合格党员;每月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至少1次,确保学习质量;结合实际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作风教育和业务培训,在机关或联系点上至少1次党课。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一般每月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涉及群众利益重要问题、人事任免、奖惩等,做到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拍脑袋”;明确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职责分工,并督促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四、从严管理干部。
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形成合理梯队层次;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内容;加强岗位风险管理,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科(股)室加强轮岗交流;与班子成员、科(股)室负责同志、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1次谈心谈话;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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