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并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同时积极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出台了《**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意见》,明责任、抓重点、找亮点,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其中“扎实推进政府访调对接工作”入选首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6人、法律顾问团1个,公职律师7名,专家库成员26人,全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45次。全新改版政府门户网站,打造“县镇村”三级公开平台和“**县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审批与监管互动。梳理规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实现动态管理。完成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庭审观摩,编制《**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运用制度手段,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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