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和《xx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xx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全域全覆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驻镇帮扶、分类分级帮扶、组团帮扶,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力争到2022年,全县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取得显著成效;到2027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镇村落后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到2035年,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总体实现,乡村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帮扶方式
(一)实施驻镇帮镇扶村。
组建驻镇帮扶工作队,协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被帮扶乡镇需求,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驻镇帮扶,原则上各单位选派x名以上干部(含驻村第一书记),每个工作队不少于x人,每x年轮换一次,采取分批次滚动轮换方式进行。驻镇帮扶工作队队长由牵头单位选派,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县组团的由牵头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挂任被帮扶乡镇党委副书记;队员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由组团各单位在编人员担任。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红色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软弱涣散村等重点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由组团单位各选派x名干部担任,兼任驻镇帮扶工作队员。驻村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和使用等由县委组织部另行部署。
(二)实施分类分级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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