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农牧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责任落实,完善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区、镇、村、组四级河长责任体系,印发了《红山区总河长3号令》,明确责任、整改、机制、宣传“四个到位”,9名区级河长、22名镇街级河长、32名村级河长和54名组级河长全部履职到位,区河长办制作安装村级河长公示牌28块,更换各级河长公示牌版面30块。
二是完善河长制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河长”巡查体系,召开联席会议3次,发布各类信息143条,四级河长先后开展巡河626次。
三是完善工作考核验收体系,建立巡河日志制度和问题整改追踪制度,详细记录各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办”,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做到交办、督办有整改结果,对整改未完成任务有追踪。利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微信公众平台与网民进行网络对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累计受理信访案件8件,已全部办结。
二、围绕工作落实,开展河流“清四乱”
一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印发《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秋冬清河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逐河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挂号、挂图督办,共发现河流“四乱”问题15处,现已全部整改销号,整改率100%。累计清理各类河道垃圾1.2万方,实现了发现问题全覆盖,整治问题无死角,为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水系执法。在英金河、柳条沟河、昭苏河沿线重点地段设立巡查点位6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制止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86起;与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态环境分局在辖区重点河段进行执法联动,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实行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流、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三、围绕生态修复,强化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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