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x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x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秘〔20xx〕x号)等要求,结合x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城区x个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县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车站、体育、文化场馆、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x%基础上并向美丽乡村延伸。
20xx年,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2年,城区至少x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三分法。立足实际,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不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的惩罚。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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