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初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中纪委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在前列,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规矩要求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见的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以明晰责任界限为基础,以分清责任内容为前提,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执行党规党纪为支撑,以责任追究为抓手,着力构建权责一体的责任分工机制、科学规范的贵任落实机制、奖惩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严格细致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各总支、支部及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敗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实现党内改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増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城管工作大局,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腐败防范。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城管执法系统各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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