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党小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一次讲清
在基层党务工作实践中,党委、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党小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等名词经常遇到,而这些名词的内涵外延、目标要求、联系区别等散落在不同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中,有着不同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对此,老笔杆子小编结合十九大党章,做简单梳理,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弄清楚这些概念前,首先必须搞清楚党的组织体系。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全体党员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党的组织自上而下分为三个层次:
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中央组织,是指党的中央一级的组织,是党的首脑机关,领导全党的工作。具体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按照国家行政区域设置的各级党的组织,是党的地方领导机关。包括: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以及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在社会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按照建制分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三类,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当然,基层委员会还可以批准设立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员人数较少(一般少于7人)的党支部可以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三类基层党组织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层级隶属来体现,基层党委下设总支,总支下设支部。当然,基层党委下面也可以设二级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下面也可以直接设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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