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区行政审批局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工作进行了评议。我局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部署要求,严密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问题、全面加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审批事项“应进必进”,目前,六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线上线下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印发《XX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场所建设一体化、业务办理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内部管理一体化要求,加强对分中心指导,合理调整窗口布局,实行线下一窗受理,分中心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一网通办”。所有部门设立综合窗口,将民宗局、发改委、司法局、教育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新闻出版局等办件量较小的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综合出件”。不断完善项目服务专窗、“全科窗口”、综合窗口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2.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积极推进“一件事”、“一业一证”、“证照分离”改革。围绕省市“一件事”改革任务,编制印发《XX区初次就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和《XX区退休“一件事”实施方案》,在原有20个“一件事”基础上,新增初次就业、退休“一件事”服务专窗,在泰州市率先实现初次就业“一件事”办理,央广网、省政务网、泰州日报等媒体平台推介。持续拓宽行业综合许可证实施范围,牵头制定药店、养老院、美容美甲、理发店、书店等5个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工作规范,发放药品类、超市类共计11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有效推动“减证便民”。9月29日,组织召开XX区“证照分离”改革培训会,建立“证照分离”改革机制,截至9月底,2859家企业享受到“证照分离”政策红利。
3.全面提升涉企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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