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好部分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过多过滥、形式主义问题,推动村(社区)减负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整治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清理、集中整顿、规范准入、减负增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据;
精简实用,方便群众;
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厉行节俭,杜绝浪费”的基本原则,采取“减、并、限”等方式,对村(社区)活动场所形式主义挂牌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清理。
二、清理整顿时限
20XX年9月10日—9月30日。
三、清理规范要求
1.机构标识牌。各村(社区)统一悬挂“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匾,退役军人服务站悬挂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办公楼外。除上述标牌外,上级有明确挂牌规定、且党员群众充分认可、相关功能使用频率较高的,可予以保留,部分村(社区)特色工作标识牌,报上级批准同意后也可予以保留,其它机构标识牌一律不得悬挂。
2.功能标识牌。所有功能室门口统一标注房号,原则上不再张贴(悬挂)标识牌。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1—2块功能室索引牌,注明相关功能室房号及名称或设置转筒式索引牌、楼层功能室分布图等。
3.制度牌。制度重在发挥作用,一般不上墙悬挂,坚决杜绝满墙悬挂制度问题,真正让制度走下墙头、走进心头。对村(社区)工作者自身需要掌握的工作流程、制度等,可编印相关工作手册,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帮助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对需要群众知晓的制度,采取分类编印服务手册(折页),或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示,或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推送,方便党员群众随时查阅。
4.公示(告知)牌。精简村(社区)公示(告知)牌,凡可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进行公示的,原则上不再通过公示栏公示。
(1)室外。设置1块公示栏,按“一栏两区”设置,即常态公示区,主要公示一定时间内相对固定的内容,如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社区)民警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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