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服务“三高四新”,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压力,我局初拟《XX县财源建设工程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主动作为,合理调度,与各征收部门积极配合,坚持目标导向,加力涵养培育财源,将支持产业发展作为财源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2021年,全县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02亿元,比上年增加1978万元,增长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1亿元,预计完成上划中央收入8678万元,预计完成上划省级收入2417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达到70.19%。今年的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比上年明显好转,实现了财政收入提质增量。
(二)着力保障财政支出。
预计2021年财政总支出29.61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增长9.83%。面对收支矛盾日益尖锐的压力,我县财政坚持补短板、兜底线、保基本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求。
一是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两个优先”的原则,严控非急需、非刚性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上。我县“三保”支出152977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61435万元,保运转支出623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85303万元,“三保”支出按时足额保障到位。
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坚持有保有压,安排好支出的先后顺序,2021年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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