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2022-2026年巡察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县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紧扣”三个聚焦”,立足”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做到”五个着力”(即着力突出政治定位、着力拓展监督范围、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强化问题整改)和”三个心中有数”(即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深入开展巡察监督,有力推进x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及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其他巡察任务。
(二)工作方针。
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16字巡察工作方针,开展x县委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生命线不能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目标不能变,把巡察融入”三不”一体格局,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准确把握”国之大者”要求,对贯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心中有数,把巡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研究,切实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
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委(党组)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巡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不干预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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