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党工委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总结汇报
区委宣传部:
2021年初以来,为强化基层党工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区委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意识形态工作,现将办事处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明确要求党工委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工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社区各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所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广大干部群众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制定了《中共×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
(三)加强思想引领,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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