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领导在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部署会。刚才,XXX同志就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请大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冬春救助工作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是涉及民生的大事,社会关注度高,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增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逐级压实责任,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抓紧抓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一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精准救助,严格程序标准,有力有序推进。聚焦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重点从落实救助标准、款物保障分配、加快工作进度等方面精准发力,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发放救助款物,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二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省和市规定的时间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分解下达到镇街,发放到户到人。要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必须采用社会化(“一卡通”)方式发放;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
三要健全救助标准体系,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要求执行,适当提高倒房重建户、受灾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对经过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要及时协调民政部门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严防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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