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长在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的对照检查检视剖析发言材料
近期,根据上级院和区委的要求,我院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六个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检察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通过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集中查找了在党章党规学习、为民办实事成效、四个意识、自警自省、政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章党规的学习不深不透
对党章党规学习的深入性、系统性不够,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少,参加集体学习对很多应知应会内容没有做到熟记于心,存在“听别人说很清楚,让自己讲又讲不明白”的情况;在推进学以致用方面有欠缺,以用促学的方法还不够多,在落实效果、转化成效上还有差距,在理解把握精髓、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深层次问题解决上还不到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效果不明显。
(二)为民办实事成效还不明显
虽始终牢固树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思想,并通过出台服务大局实施意见、检企共建方案、法治宣传方案,定期在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检企、检民联系等方式,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但成效还不明显。比如,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需求方面,还未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在宣传方式方法上创新性不够,仍拘泥于常规的讲讲课、发资料、答疑惑等方面,运用新媒体、新方法开展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三)“四个意识”还需持续增强
“四个意识”的践行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力度仍需加强。比如,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认为只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按照上级组织的安排部署,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够了,对党章和条例、准则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不透,认为只要自己不违反就行了,对身边人、身边事管的比较少。对于身边干警的学习,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头雁”作用发挥的不够好。
(四)自警自省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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