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信用监管处认真贯彻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七个一”行动部署,统筹抓好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监管水平提升、营商环境优化和巡视问题整改等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均顺利完成并取得成效。根据《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省企业重复检查发生率由11.9%进一步降低至2.19%,企业对监管措施和现场检查的满意度达99.4%。我处报送的“发挥信用监管综合效应,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验做法材料,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在第95期简报上专题介绍,并得到省领导批示。
(一)强化对标提升,着力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1.对标启动“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试点。印发通知在宿州市、芜湖市、黟县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先后三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试点单位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目前,三个试点单位均已初步建立了智慧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制度和监管事项清单。宿州市建立“前端发现问题、网上分级分流、部门限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的网格化管理闭环运行机制,将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消费维权等通过“一企一码”公众号展示,打造多元共治格局。芜湖市建立15类市场监管事项清单,将长江禁渔、“双减”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通过移动端应用小程序,建立“我的证照”“我的信用”等板块,推进市场开办者和商业综合体运营者自我管理试点。黟县局依托市场监管所共设96个网格,编制网格监管手册,通过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支持网格员巡查处置、现场执法并自动出具执法文书,实现上级派发、下级反馈、投诉举报、日常监管以及立案调查等全流程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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