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在市委和市政协党组坚强领导下,市政协机关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严格措施抓整改、创新发展保先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过硬,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形成以党建强政治、带队伍、促履职、增团结的良好局面。现将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面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内政治要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组先后召开40次会议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20余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专题报告中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等重大事项6次,制发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委备案。强化政治监督,每季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党内法规落实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鸿忠书记关于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有关批示精神,研究细化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具体措施,持续推动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60项措施,市政协承担的“十四五”规划任务19项措施和创建模范机关44条措施落地见效,真正做到“党有号召、政协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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