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河(湖)基本概况
XX镇有6个村委委、66个村民小组和2个社区。全镇平均海拔850米,年平均气温21℃,年降水量1525毫米。列入镇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21条,各河流长共计289.20公里。共有水库2座,其中:小一型水库1座,即盐塘水库,小二型水库1座,即磨歇水库。设置XX镇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有专职人员3名。设有11名镇级河长,29名村级河长,74名小组级河长,设置河长公示牌77个(镇级73个,县级4个)。
二、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是设立河(湖)长体系。成立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和分管河(湖)长制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领导和服务中心、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镇政府镇长为副总河长,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镇级河长,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党政同责的工作机制。设镇级河长11名,设(河流所经各村组)村级河长29名,小组级河长74名,并将镇农业、林业、国土、村镇规划等11个单位列为河(湖)长制联系责任单位,由其开展河库水环境监测、修复等基础性工作。河(湖)长制配置情况在西双版纳报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设置河(湖)长办机构。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有专职人员3名,已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河(湖)长办主要负责全镇“河(湖)长制”调度、协调、信息收集反馈等日常工作。
三是设立工作督办制,明确镇党委副书记为河(湖)长制总督察长,镇人大主席为副总督察长,设“河(湖)长制”镇级监督员1名,村级监督员6名,小组监督员66名。制定和落实镇级年度河(湖)长制督察方案,对村、组级定期不定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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