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2021年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赤峰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对我镇违规发展党员违纪案件深入剖析,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活动范围
全镇各党总支、党支部。
三、活动内容
对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确保取得实效。
1.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如伪造入党材料、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讨论记录和表决结果、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
2.是否存在带病入党,如将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人员,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将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以及将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
3.是否存在近亲繁殖问题,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将不符合党员条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近亲属违规发展为党员。
4.是否存在人情党员问题,主要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搞利益交换等。
5.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如,入党申请和思想汇报是否敷衍应对,谈心谈话制度是否落实(至少两次谈心谈话),政治审查是否严肃认真,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是否及时举行等。
四、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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