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按照本次会议议程,下面,我代表XX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的“防火墙”,有助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XX自治县监委成立以来,始终切实履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对表对标,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通过正面教育引领、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四个三”廉政教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筑牢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一)坚持“三个紧盯”,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
一是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廉政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维度,运用查处的“关键少数”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挖案发根源,剖析原因表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教育引导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养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始终坚持廉政教育关口前置,将廉政教育作为新提拔、新调动的公职人员的“必修课”,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系牢廉政“第一粒扣子”。XXXX年以来,组织开展任前廉政知识考试XX批XXX人次,廉政谈话XXX人次。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中的重点人群。注重提高廉政教育工作针对性,不断拓展廉政教育载体,针对全县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公权力行使主体开展廉政教育,聚焦政法等重点系统,及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推动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XXXX年以来,县监委通报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教育系统等典型问题XX余起,推动XXX余名脱贫攻坚一线、教师队伍等行业的公职人员受到教育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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