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
根据XX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XX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XX卫医政函【2021】45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坚持标本兼治,结合“三比一创”活动开展,在我区医疗卫生领域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打造一大批党建引领好、制度规范好、医德医风好、廉洁状况好、文化氛围好的“五个好”廉洁从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且辨识度明显的廉洁建设模式,持续擦亮“厚德精医”卫健品牌,为高质量建设健康XX贡献强大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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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股,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党风引领行风,以干部带动群众,全面开展纠风工作,切实保障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范围
(一)整治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整治时间:2021年-2024年。
四、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区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落实落细廉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化、载体化、项目化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五个好作风”(勤于学习的好作风、严谨细致的好作风、勤勉高效的好作风、务实担当的好作风、严格自律的好作风)目标,年度廉洁指数达到全市同类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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