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中X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区、旅游富民”战略,开启“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征程,描绘“中国梦”的X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在省、市公布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防违规乱设审批和变相审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的衔接。(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22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协调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加快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致力打造“无证明地区”。探索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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