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课讲稿: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总书记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命题。这个重大命题写进了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当中,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思想指导。
一、深入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生成逻辑
总书记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种全过程民主的核心,就在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民主新路。
《决议》在提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时,笔扫千军公众号辛苦整理,倒卖者可耻!,突出强调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面而深刻的内涵。一方面,它发展了民主理论、扩大了民主范围、丰富了民主标准、拓宽了民主路径,实现了民主的平等性、共享性和整体性,避免了西方民主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它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落实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与整体性、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因此,全过程民主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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