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党政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及时研究处理全镇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涉及议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列席。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到会记录。
二、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党政联席会的主要内容为:研究决定党政工作部署,向县委、县政府请示的重要工作事项,全镇的重大项目落户和建设工作;审查全镇财政预算,确定全镇预算资金的调查、变更和大额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讨论审议各项工作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管理规章和工作制度;研究各部门提交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党政联席会的具体准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提交讨论研究的议题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报党政办汇拟,党政领导可直接向党政办提交议题,党政办应及时整理好议题,向党委书记和镇长汇报后确定需研究的议题并打印好于会前一天通知党政班子成员。原则上,会议不临时增加议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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