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的调研报告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今年县委确定的三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近期,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精神,对我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版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下步工作如何深入推进进行了思考。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在社会治理被提到国家治理层面的新形势下,县、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无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处在最基础的地位。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村社会失去秩序,就容易让黑恶势力渗透进基层政权、掌握乡村的话语权。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基层社会就能正常有序运行,就会直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多年来,我县的治安形势一直比较平稳,严重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发案较低,多发的是土地、婚恋、债务、邻里等矛盾纠纷。这些问题看似不大,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也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上进行了一些探索,目的就是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奠定一个好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着力打造过硬调解队伍,构建多措并举、多元合一、多方合力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了民情、解民怨、多宣法、慎用警”的理念,努力实现了“三个下降”、“三个防止”、“三个提高”目标,即:民转刑案件数量下降、民事诉讼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和越级访数量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提高;防止恶性事件发生、防止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防止到县以上越级访案件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我县在这方面的探索,受到省、市政法委的认可和肯定,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场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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