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字有本 句句自造 事事披根 篇篇变局
前段时间,我收到一位写友发来的微信,其中写道:
今天读韩昌黎文集,见古人评价他的文章:字字有本,句句自造,事事披根。这几个月跟您一起搞材料,觉得这用来形容您的稿子也很贴切啊!我之前写材料,基本都是我手写我口,长于思考而短于精准,的确需要改变。
看到这则微信,我的眼睛一下子就盯上了“字字有本,句句自造,事事披根”这句话——这个概括我是第一次见到,既觉得新鲜,更感到精辟,确实写出了我“心中有”而“笔下无”的意思。
按照“事事披根”的要求和习惯,我当即上网查找这句话的出处。原来,这是清代文人恽敬对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的评价。恽敬读罢韩愈写的《送李愿归盘谷序》一文,满怀钦佩地评价道:“字字有本,句句自造,事事披根,惟退之有此。”
恽敬,是清代散文家,阳湖派创始人之一。网上关于他的介绍,说他主张文以载道,内容决定形式,作文须字字有本,句句自造,篇篇变局,事事搅根。
我不知道“事事搅根”的“搅”字是否属于笔误。相比之下,显然“事事披根”的表述更容易理解,也更加精准。披,是披露、揭露的意思。事事披根,就是每一件事情都要追根溯源,这是严谨治学者应有的态度,也应当成为我们撰写机关文稿时自觉践行的一条重要原则。
仔细琢磨起来,我觉得可以把恽敬的为文主张做个顺序上的微调,改为“字字有本,句句自造,事事披根,篇篇变局”。这样一改,四点主张所涉及的要素由小到大,逻辑上更加严密。我们写文章,既要推敲文字、锤炼句子,又要善于用事、讲究篇法。我认为,恽敬的四点主张,完全称得上是为文圭臬。下面,我着重从机关文稿写作的角度,谈一谈自己的理解。
——字字有本。所谓“有本”,就是有出处、有依据,符合规范。公文写作,素有“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之说,用字之严谨和考究可见一斑。在机关文稿写作中,尤为强调重要概念、关键提法一定要有权威出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记不准的,一定要认真查核,不能仅凭模糊的印象,就似是而非地写入文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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