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党的XX大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基本要求,是党委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县委,必须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中央和省市委站好岗、放好哨。
一、明确责任分工,把共同担责的体系建好。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要坚持厘清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着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班长”,理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思想,把“第一责任”作为分内之事、题中要义,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带头抓好班子建设、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推进作风建设、带头严格廉洁自律,切实为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当好表率。二是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处理带队伍与抓业务的关系,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在安排工作时首先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检查工作时首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使班子成员担负起分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既做经济社会发展的业务能手,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家里手。三是切实分解传导责任。完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纪委负责人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和述职述廉等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避免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的现象,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工作传导体系。
二、明确责任内容,把尽职履职的重点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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