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宁波市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王松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039件,同比下降5.24%,办结11132件,同比下降5.8%,结案率、上诉维持率、一审判决改判发回瑕疵率、平均审理天数等多项主要办案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七升五降”核心指标全部处于省高院规定的合理区间,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主动作为,全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营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发布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司法意见,因时因事采取暂缓执行、信用修复等司法举措为企业纾难解困,助经济企稳回升。其中,对叶星文化公司善意执行一案受到央广“中国之声”栏目深度报道。结合“三服务”开展定向走访、送法入企等活动,聚焦司法实务汇编《企业家营商风险防范指引》,帮助企业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为导向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审结破产案件27件。建立破产费用专项援助基金,解决“无产可破”案件管理及处置难题。联合区税务局在全市首创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协同机制,确保税收债权依法受偿。坚守平等保护原则,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3895件,审结金融借款案件302件,规范交易和金融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营建法治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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