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以“四个坚持”推动政协工作实现新发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政治分量、思想含量、实践力量厚重丰富,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伟大精神力量,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努力成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全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我们党的宝贵历史经验的第一条,充分说明了其重要性。在新的征程上,政协必须强化政治思维、统战思维、协商思维、聚识思维,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更加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党委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始终在党委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发挥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担当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新任务,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意志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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