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长2021年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根据202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就一年来工作履职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一年来,本人注重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定。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干警的思想引导和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制度规定办事。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恪守检察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
(一)以服务中心为重点,认真履职当先锋。
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树立科学法治思维,紧紧围绕“1+3”工作目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为全市发展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快速跟进,措施上切实有效。组织全体干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单位的防疫工作。二是紧紧围绕总目标,立足于全市稳定大局,坚持警惕常在、警钟长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切实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司法温情。四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检商联系机制、检察官联络制、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以落实责任为己任,强化担当重自强。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压实班子成员直接责任,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为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夯实思想和队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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