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为切实保障城镇燃气企业生产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全面部署,高频率、高强度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处理不遗漏一处,现将X年住建系统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县共有X家燃气企业,分别是:xxx。二、X年工作总结。(一)切实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城镇燃气安全应急救援系统,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化、正规化的巡检抢修队伍,对燃气管线周围有地下空间进行了重点巡视,严格遵守运行维护抢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种燃气泄漏及意外情况下的抢修预案,确保了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对燃气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好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督导燃气供应单位与餐饮单位签订了供气合同,确保燃气餐饮单位用气安全。
(二)大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县住建局组织燃气企业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涉及日常定期维护保养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检查知识和如何应对燃气泄漏等一系列燃气安全使用常识,通过电视、网络、发放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引导居民如何规范用气,正确使用燃气的操作技巧,将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到目前,共开展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活动X场,现场展示专题安全宣传板X块,向居民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X余份,受理现场咨询X余人次。
(三)对瓶装燃气企业进行源头管控。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坚决杜绝对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充装行为。对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各液化石油气站一律不得予以充装;凡继续对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指导各气站加强源头管理,杜绝向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无证、无照经营点及流动经营点提供气源,自觉抵制违规、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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