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委会议事规则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委、xx市委的有关规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保证xx城投集团党委会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公司法》、《xx城投集团章 程》、《xx城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委的主要任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二章 党委议事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党管方向原则。党委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决策共谋、责任共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第四条群众路线原则。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党委议事、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好转型、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
第六条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通过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讨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委集体的意志。
第七条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及决策范围: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有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精神,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决策。党委会议研究并决策以下事项:
(一)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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