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标准
(一)用纸:4纸型。
(二)页面设置:公文用纸上3.7cm、下3.4cm,订口左2.8cm,右2.6cm,页眉1.5cm,页脚3.0cm。
(三)行数和字数: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标题段落为35磅,正文段落为29磅。
(四)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
(五)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六)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七)发文机关署名: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
(八)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
(九)附件: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十)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函件首页不显示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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