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动以可用水量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与地下水超采治理,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初始水权分配制度
1.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顶层设计。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2.切实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全面完成全国重点河湖名录明确的477条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有序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严格跨省流域省界断面、重要控制断面和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量水位考核和监督检查。
3.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新批复10条以上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累计达到应分配江河数量的77%以上。海河流域要研究明确流域各地区的可用水量,抓紧推进分水工作。各省份要加快跨市县江河水量分配,对已批复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的,要进一步将本省区水量份额分配到相关地市。
4.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作为各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管理目标。尚未通过地下水管控指标技术审查的18个省份要力争完成技术审查。
5.明确各地区可用水量。依据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总量指标、有关地区外调水可用水量等成果,推动明确各地区的可用水量,以此为基础推动明晰各地区的初始水权。
二、严格取用水监管
6.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完成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黄河流域相关地区要切实抓好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违规取用水等突出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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