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大力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以下简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带动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xx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规划》《xx省强化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计划》,结合xx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以及对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强化村集体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根本路径,以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根本目的,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根本统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优化政策扶持、加强激励保障,不断增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助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农村社会治理、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全过程全方面,带动合作社发挥经济优势,群众发挥能动性,走党建引领、抱团发展、规模经营、共同富裕的强村富民之路。
(二)坚持群众自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以不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利益为前提,积极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突出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产业大户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民组织化,促进乡村现代化。
(三)坚持实事求是。顺应发展规律,准确把握适度规模化和个体差异化,因村因势施策,突出特色、发挥优势、集中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合作社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坚持利益共享。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惠及更多农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党组织领办的属性,健全完善各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红利,形成村社共建、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三、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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