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同志们: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党中央要求,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体制机制,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条例》强调纪委带头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项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条例》强调纪委带头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项建设。
《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敢于善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条例》第四十七条强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严把干部准入关。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创新培训理念思路、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取得良好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
《条例》把宝贵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强调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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