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分院2022年第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从2022年起,机关党委将推行每季度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季度通报制度。请各党支部于每季度末23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机关党委。
一、组织工作
01、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
——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三级四岗”清单,研究确定“党建+项目”书记“一号工程”。
——机关党委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
——做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书记述职材料经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机关党委。
02、落实组织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堂党课,支部内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
——落实“三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按照严把“四关”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主动参与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按时缴纳党费。按照每月正常工资重新核定党费,做好每月党费收缴工作,建立月党费收缴台账。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按地委组织部下发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03、党员队伍建设
——推行党员分类管理。制定党员分类管理方案,积分制管理在职党员、“关怀式”管理离退休党员、“跟踪式”管理流动党员。
——组织好党员进社区。按“双向联系”“双向报道”要求,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对接活动。
——深入推进“百局联百村”。按照要求,及时与联系村对接,确定2022年帮扶事项和帮扶措施。
——开展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先优党员、一线党员和因公殉职家属等活动。
二、宣传工作
01、开展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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