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发挥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局外网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加强对法治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谋划推动。及时对《2021年法治xx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和法治xx(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牵头科室,细化工作举措。努力保障法治xx建设工作经费,积极完成财政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3.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依托“周二夜学”、网络云课堂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和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4.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继续聘请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在实际履职方面,未出现“聘而不用”情况。外聘法律顾问切实发挥作用,多次参与行政执法案件探讨,提供法律风控指导。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维护,做好法律顾问经费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2021年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xx政务服务网等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及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开,按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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