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增补部分党支部委员的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支部:
由于我院中层干部任期届满,竞聘工作已结束,人事变动较大,部分支部的支委现已空缺,为了保证我院支部组织完善,顺利开展支部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支部的支委进行增补,具体增补方案如下:
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外科第一党支部、外科第二党支部、门诊党支部、行政党支部、平湖分院党总支、百安分院党总支、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由7人组成;
内科第一党支部、内科第二党支部、医技第一党支部、医技第二党支部、后勤党支部、儿童分院党支部、御安分院党支部、平湖分院党总支下设支部、百安分院党总支下设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
离休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七人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各1名;五人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青年委员各1名。三人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各1名。
各党总支、支部需调整或支部委员的(见附件),按照上述规定的职数配备。
二、党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国法党纪和医院规章制度。
2、热爱党支部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党性观念强,大公无私,甘愿奉献,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水平。
3、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的委员应占全体委员人数的50%以上。(离休、退休支部除外)
4、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
5、在推荐候选人时要注意分布的均衡性,从有利于发挥作用和工作协调的角度,科主任、护士长是党员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在酝酿候选人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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