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落实区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区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区司法局党组应当将党的建设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XXX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三查三问”等制度机制,坚决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
2.在司法行政系统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委<重点工作举措>任务分工方案》,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落实区委《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政治生态建设提升行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认真执行区委《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坚持局党组会议逢会必学制度﹐及时跟进学习XXX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六选六不选”用人要求,做深做实“三案”精准管理,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举措,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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