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大标题和小标题
大标题
大标题主要起着揭示、概括公文主要内容的作用,它是公文的“眼晴”。俗话说,“题好一半文”,“文好一半题”,足见标题对文章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公文的大标题,一般讲求“三性”。
一是完整性。包含三要素,依次为: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事由通常由介词“关于”来引导。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公文除少数几种外,要求要素不能少、次序不能倒。
二是简洁性。一般来说,公文的大标题能简则简,简在事由。如,一公文的大标题《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市长应邀赴美国进行访问的请示》,可以改成:《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市长访问美国的请示》。也可以改成:《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市长访美的请示》。从简洁出发,公文的大标题中,除法律法规名称等可使用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从简洁出发,公文的大标题中尽可能不重复使用“关于”或者“有关”二字。如,一公文的大标题《XX市XX局关于转发XX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通知的通知》,这里第一个“关于”可省略。又如,一公文的大标题《XX市XX局关于严格土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这里,“有关”二字可以省略。从简洁出发,转发性公文的大标题中,不宜出现过多的“通知”二字,需要的话,“通知”最好不超过两个。否则,重做标题。如,一公文的大标题《XX市交通局转发XX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这里,出现了三个“通知”,读者非常吃力。可以改为,《XX市交通局关于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在正文的开头,表述为:“现将《XX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今年春运工作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这些通知的要求,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这样,该公文的大标题就显得很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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