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2022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x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提升x管理保障质效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局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党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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